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十条),对风险区划定和管理、核酸检测、隔离方式、保障群众就医购药需求、老年人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社会正常运转、涉疫安全保障和学校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优化要求。
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要点
一 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 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 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
七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九 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十 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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