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南宁市宾阳县司法局古辣司法所所长、二级主任科员
获奖情况:
2012.02 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8.05 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2020.12 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第四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记一等功公务员”;
2021.06 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
黄诚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于基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有26年。该同志热爱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多年来以“枫桥式”公共法律服务,主动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该同志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用“四颗心”化解纠纷,从“情、理、法”三方面梳理案情,积极投入各类调解工作。二是消解旧积案防范新矛盾。该同志二十多年如一日,组织指导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排查调处各类纠纷412件,有效调处396件,受理率100%,调处率100%,成功率在96%以上。三是不断践行发展“枫桥经验”。该同志在工作中,对内积极发挥党员“传帮带”作用,给同事们传授自己积攒的工作经验,对外主动对接林业、国土、派出所等部门,多部门联动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该同志所在的古辣司法所2010年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司法所称号,2020年12月被南宁市命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黄诚2020年12月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第四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记一等功公务员”。

2021.11.12成功调解周礼勇监护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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