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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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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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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是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回顾百年奋斗历程,基层社会治理一直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尤其在这场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凸显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当前,面对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努力实现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基础。

深刻认识和把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重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并要求“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要明显提高”的目标,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的交汇点,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城乡社区的服务和治理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实、越牢。当前,我国社会进入快速转型期,由利益诉求引发的诸多风险隐患及挑战更加严峻。各级干部应正确认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更真切地倾听居民群众的呼声,更精准地把握居民需求的脉搏,更直接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着力推动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条红线,是社会治理在发展方向和道路选择上的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基层党组织要在贯彻落实中发挥领导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不能缺失、不可替代,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党的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而基层社会治理质量又反过来影响党领导根基的稳固与否。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日趋复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才能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才能实现党和国家政策的精准实施,切实把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主体团结凝聚在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统一行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

社会治理,说到底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资源、服务和管理,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2020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在现实工作中,不同区域、不同年龄的基层群众,需求往往千差万别,基层精细化治理必然要求因需施策、有的放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与群众密切联系、密切沟通,详细询问、耐心了解,把握群众需求的脉搏,把资源和服务用在刀刃上,保证基层服务和管理的精准有效。

以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根本目标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从13个方面分领域总结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巨大成就,在社会建设方面明确指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针对这一根本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把社区居民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实现治理主体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实现治理方式从单向到互动的转变,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挖掘和凝聚各方力量,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真正做到让专业人干专业事、让志愿者干自愿事、让老百姓干百姓事,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系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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