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 (1)继续抓好县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全员培训。 要深化邓小平理论的学习, 落实领导干部轮训制度, 五年内领导干部要轮训一次。继续抓好县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两本书”学习考试。今年安排的两本书为:《邓小平文选》1至3卷,《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要根据“科教兴桂”战略,组织干部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举办现代化知识系列讲座、加大计算机的培训力度、开展干部学外语的试点工作。 (2)采取措施,培养急需的经济管理人才。对县(市、区)换届后新当选的县委书记、县长,要在今冬明春轮训一遍。继续抓好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和我区经济支柱产业领导干部的培训。 (3)大力培养跨世纪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党领导干部。继续办好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九五”期间,全区培养500名达到相当于研究生水平、具有跨世纪人才素质的年轻干部;办好少数民族干部班,组织民族干部到区外、区直单位挂职和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抓好各级妇女干部培训工作;举办非党领导干部班。 (4)拓宽渠道,抓好选派干部出国培训工作。针对我区熟悉市场经济、国际惯例、商贸金融、现代管理等方面人才比较缺乏的状况,选派干部出国培训。 (5)广开门路,做好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培训。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机构改革的决定,及时做好我区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培训的准备工作。通过举办市场经济、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班,解决分流人员再上岗的知识需求。 3、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干部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培养教育干部作为一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党校、干校、各类培训中心开展培训工作。落实培训经费,根据中央的要求,干教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完善干部培训制度,要落实领导干部参加轮训制度,后备干部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把学习表现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组织安排培训的,不予提拔。要加强培训管理,凡举办干部培训班,由办班机构向干部培训的主管部门申报批准。以干部为对象的学历班(含区外研究生学历),国民教育系列由自治区教委统一审批管理;党校系统(含中央党校函授班)由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管理。无正当手续的学历证书,不能进入干部档案。加强干部培训收费管理,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保证干部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六、继续推进干部交流
干部交流是培养干部、促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今年要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市县换届,在干部交流工作上迈出新的步伐。 l、进一步扩大交流范围,加大交流力度。重点抓好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组织、人事、纪检、公检法和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易地交流。今年市县换届时,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民族自治县县长可以例外)、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和组织、人事、纪检、公检法和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全部实行易地任职。同时要继续组织好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地市、机关和企业之间的干部交流。逐步推行县市领导干部跨地区交流,乡镇领导干部跨县交流。各级党政机关内部的中层干部,也要定期进行换岗或内外交流,尤其是在同一职位上工作满10年的,必须进行换岗或交流。 2、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把干部交流同干部的任期任届、任职回避等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有序地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交流工作的领导,制定规划,周密部署,既要从政治、生活和工作上关心被交流的干部,也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调不出、派不进的不良倾向。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流的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对交流后有实际困难的干部要关心照顾,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