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新农村指导员作用,充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村屯”,兴宁区率先组织开展了指导员接待日活动。一是确定每周二为新农村指导员接待日。指导员和村干(不定期邀请城区、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一起接受群众咨询,传递生产信息,宣传方针政策,协调城区政府职能部门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二是保障接待日阵地。各新农村指导员选派单位要按照“六个一”提供接待条件,即“一把遮阳伞、一套桌椅、一本记录本、一条横幅、一块受理反馈牌、一套涉农法律法规书籍”。
“新农村指导员接待日”活动开展以来,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使“新农村指导员接待日”成为既是服务群众的服务日,又是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求助的受理、指导、调处的维稳日。三塘镇那笔村陆初杰与陆初亮由于两家甘蔗地边界划分不清,引起陆初杰的甘蔗被无故砍掉了约10平方米,驻村指导员通过接待日了解情况后,根据民事法规,通过讲道理、摆事实,耐心地做好两位村民的思想工作,最终让陆初杰赔偿陆初亮的经济损失,并在两家甘蔗地重新挖出一条排水沟为边界。驻村指导员的处事公正得到了村民的信服,在村民中建立起威信。
中共兴宁区委组织部 黄飞宇、黄泽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