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
一是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指导员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工作组和派出单位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乡镇工作组要定期向城区基层办汇报工作情况。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全城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乡镇工作组组长工作汇报会。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邕宁区建立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个人业绩档案制度,规定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每月月底按实际工作情况详细填写月工作情况表,先由村级组织提出建议,再由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组长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本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提出意见,最后由城区基层办综合意见建议呈分管领导定档,考核结果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农村指导员业绩档案制度的建立,为考核农村指导员工作提供了科学、全面的依据。
三是建立巡视督查制度。城区党委组织部要会同城区基层办、新农办、扶贫办,不定期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视情节轻重,对本人提出口头批评或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并且连续两个月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城区组织部就要“召回”,原派出单位重新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指导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以来,邕宁区已召回不称职指导员3名,严肃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纪律,有效地激发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组织部 雷启严 米运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