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收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4-1 

各县、区基层办,市直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

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己全面铺开,经市委组织部领导同意,2007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从45起正式收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指导员要将驻村相关资料整理成档案移交给新任指导员;对在任期内未完成的工作或任务,要与村干部和新任指导员做好交接,做到善始善终。

二、各派出单位要安排专人接回驻村指导员,注意交通安全,做到轻车简从,文明收队。

三、2007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收队后,请各县、区基层办及时向市基层办反馈,以便市基层办掌握情况。

 

南宁市基层组织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