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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需要提供的资料

发布时间:2006-6-7 17:38:37 

一、厅级干部出国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市委书记会同意文件一份(可复印)。

2、区外办批件一份(可复印)。

3、有市委签字盖章的因公出国备案表一式五份。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市管干部出国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市委书记会同意文件一份(可复印)。

2、市外办批件一份(可复印)。

3正处级领导:备案表一式五份;三年内已出国的副处级领导:备案表一式五份、三年有效期内审查批件复印件一份;第一次因公出国的副处级领导:审查表一式二份。

5、其他有关材料(邀请函原文、译文各一份,有关部门组团出访的通知等)。

三、企业的市管干部出国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市长同意文件一份(可复印)。

2、市外办批件一份(可复印)。(如果市长意见签在批件上,则只提供批件即可)

3、国资委审批表一份。

3正职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备案表一式五份;三年内已出国副职领导(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备案表一式五份、三年有效期内审查批件复印件一份;第一次因公出国副职领导:审查表一式二份。

5、其他有关材料(邀请函原文、译文各一份,有关部门组团出访的通知等)。

《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填写说明

1、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在每份备案表正上方空白处签署明确意见和姓名(可复写),并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厅级领导的备案表正上方空白处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市委××会议同意×××同志赴××(国家)××(事由),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外停留××天。经审查,同意出访。并加盖市委公章】

2、按《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的“说明”认真填写。

3、在填写备案表中还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个人基本情况要与档案记载相符。

 2)、出国任务和所赴国家(地区)及停留时间按市外事办批件(或市委通过任务的文件)如实填写。(厅级领导按区外办批件如实填写)

 3)、出国审批单位及批件文号填写市外事办及批件的编号。(厅级领导填写区外事办及批件的文号)

 4)、组团单位名称、在团组中拟担任职务按相关材料如实填写,若一人出国(境)不用填写。

 5)、再次因公出国人员原审查批件文号及有效期起止时间还在有效期内的副处级领导(企业副职领导)按批件内容如实填写,厅级、正处级领导(企业正职领导)不填。

 6)、备案单位(盖章)、时间不用填写。

     附:

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填写说明

1、按《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封二中的“说明”认真填写。

2、在填写审查表中还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奖惩情况要与档案记载相符。

 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中的其他成员栏填写出国(境)人员子女及父母的详细情况。

 2)、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应将出国(境)人员配偶的父母及其本人的兄弟姐妹等主要亲戚的姓名、工作单位填写清楚。

 3)、政治表现除填写“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和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及八九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中表现外,还应填写是否参加“法轮功”。

 4)、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由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署明确意见和姓名,并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联系电话:2809291

 附: 

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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