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我市规模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有84家。为进一步扩大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大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我市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中开展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
一是明确联系点对象。凡是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或从业人员50至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都要作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建工作联系点。二是建立工作督查和通报制度。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党工委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各级联系点企业组建党组织的整体工作进度。每月、每季度对区域内各级联系点组建党组织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市委组织部对各级联系点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通报。三是加大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两员”(即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作用,抓紧区域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度。对具备条件可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企业,加强其思想工作,加大组建工作力度。对条件不够成熟,暂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企业,从实际出发,按照“地域相邻为主、行业相近为辅”的思路,采取联合式、挂靠式和村、厂联建式等方式灵活组建党组织。各联系点的挂点领导,加强对联系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党建工作进展,帮助和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联系点党组织的组建速度。 |